大安區 大安段二小段 424-4、427-3、427-2 地號
可停 61 格513.3 坪(1,697 m²)公有土地第二級
- 面臨道路
- 復興南路二段111巷,路寬約 9.0 公尺(圖面估算),角地
- 停車需求
- 高,前 9%(臺北市)
- 附近停車場
- 500 公尺內 25 處,平均尖峰使用率 75%
- 臨停收費
- 中位數 120 元/時(15 處)
- 月租收費
- 中位數 7,000 元/月
- 使用分區
- 第參種商業區(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,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)(原屬第參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)。、第參種商業區(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,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)(原屬第參種住宅區)。、第參種商業區(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,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)(原屬第貳種商業區)。(開放圖資套疊,尚待地號查證)
收支試算
| 回本時間 | 公有地標租 |
|---|---|
| 臨停計時 | 12 個月 |
| 月租 | 虧損 |
| 臨停加月租 | 虧損 |
| 交給平台代管 | 70 個月 |
| 整場出租給業者 | 虧損 |
推估值:收入以附近停車場收費與停車需求估算,單價與比例見〈平面停車場開辦費用〉〈停車場經營方式比較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