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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地能不能做停車場

要看是哪一種農地。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不能直接做停車場,必須先變更使用地類別;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,部分縣市允許申請臨時停車場,但要先取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。各縣市規定不同,申請前一定要先向當地縣市政府確認。

先分清楚是哪一種農地

類型怎麼看能不能做停車場
非都市土地「農牧用地」土地謄本上的使用地類別寫「農牧用地」不能直接做,須先變更編定
都市計畫「農業區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寫「農業區」部分縣市可申請臨時停車場,須經同意

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

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附表一,把各使用地類別可以做什麼列得很清楚。農牧用地的容許項目裡沒有停車場,林業、養殖、水利、國土保安等用地也都沒有。想做停車場,要先把使用地類別變更成交通用地等容許停車場的類別。

以桃園市為例,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的問答說明: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可以申請變更為交通用地,特定農業區則目前無法變更。其他縣市的做法,請向當地縣市政府確認。

都市計畫區的農業區

各縣市的都市計畫施行細則,農業區可以核准的項目裡只有「汽車運輸業停車場」,沒有一般的收費停車場。一般人想在農業區做停車場,只能走停車場法第 11 條的臨時停車場,各縣市規定如下:

縣市農業區申請臨時停車場
臺中市可申請,須附主管機關同意證明(臺中市停車管理處申請文件,113 年 4 月版)
高雄市可申請,限平面式,並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(高雄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 8 條)
基隆市可申請,須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(基隆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 9 條)
臺北市營業性停車空間為「附條件允許使用」(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71 條),條件內容尚待確認
其他縣市尚待向各縣市政府確認

本站怎麼處理農地

本站篩選土地時,非都市農牧用地一律不列入候選;都市計畫農業區的土地標示「待確認」,不直接列為可行。

資料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