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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做停車場:出租、合作、出售怎麼選

有人想租你的地做停車場時,地主通常有三種選擇:整塊出租收固定租金、和經營者合作按營業額分成,或是直接把地賣掉。出租最單純、收入固定;合作收入較高,但會跟著生意好壞變動;出售可以一次拿回資金,但之後就沒有收入了。

三種方式比較

以 7 格車位、附近臨停中位數 55 元/時為例(本站估算):

方式地主拿到收入穩定度地主要做的事
整塊出租每月約 2.7 萬元租金固定簽約、收租
合作經營每月約 3.1 萬元(營業額 4 成)隨生意變動簽約、對帳
出售一次拿回地價—過戶

租金與分成比例只是估算,實際條件要和經營者談。

整塊出租

經營者付固定租金,自己負責整地、設備和營運。地主收入最穩定,生意好壞都不影響租金。簽約時建議談清楚租期、押金、租約到期後場地要不要恢復原狀,以及設施歸誰。

合作經營

經營者出設備、負責營運,地主提供土地,營業額按比例分。生意好的地段,地主分到的會比固定租金多;反過來,生意不好時收入也會跟著少。建議約定對帳方式,例如每月提供收費系統報表。

出售

一次拿回資金,之後停車場的收益和風險都跟地主無關。賣價可以參考實價登錄同地段、同鄉鎮的成交行情;本站土地資料頁會列出附近成交資料。

地價稅由誰繳

不論出租或合作,土地所有權人仍是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(土地稅法第 3 條)。空地做臨時停車場,地價稅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計算,沒有停車場用地的優惠稅率,詳見土地做停車場的地價稅。

想知道自己的地值多少

請想租地的經營者用本站幫你產生一份「停車場評估書」,上面會列出合作分成、整塊出租、出售三種方式的估算金額與附近停車情形。

資料說明